申城老人日间服务机构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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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26日10:40 东方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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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8月26日消息:放个人物品有衣橱,坐在躺椅上看电视杂志,走路不用担心会滑倒……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
获悉,根据9月1日起将施行的《上海市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申城老年人将在自己的“乐园”内享受到更好的服
务条件。《办法》中规定,日间服务机构不仅要提供给老人固定场所,在其中设置休息室、餐厅、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外活动
场地,而且总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每个老年人应该拥有自己的个人用品放置处和一把躺椅,餐厅、卫生间和浴室需要
留出空间方便轮椅的进入,活动室至少要有5种老年人 的康复器材以及电视机、杂志、书籍等。除此之外,包括公共通道必须
符合无障碍设施,地面必须使用防滑材料,要配备完善的照明设施以及紧急呼叫装置,日间服务机构按规定周围必须要有一定
的绿化面积。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法》在让老年人满意的同时,实际也提高了对申办机构的要求。据了解,在
申办的过程中除了要出示10万元以上的设置资金合法证明以及5年以上的合法租赁证明外,更要提供一份包括建设图纸、布
点选址、机构章程在内的可行性报告。各区县民政局将负责这些机构的设置、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工作。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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