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将正式介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陈镌娟) 我市330位医学专家昨日聚集一堂,接受由市医学会举办的首期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培训,以便在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有效地依法规避医疗风险、解决医患纠纷,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与以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不同的是,9月1日起,这项工作改由市医学会主持开展。需要提醒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是,发生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有共同委托医学会的书面材料。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需要进行鉴定的,书面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如果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则应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对于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必要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市医学会主持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前,将把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专家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单位告知双方当事人。
专家库成员中有当事人近亲的,或与争议有利害关系的,或与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当事人要求其回避时,医学会将撤出应回避的专家名单。
医学会应当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从专家库相关学科专业组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实行合议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时,将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组鉴定。专家库成员聘用期为四年,聘用期满需续聘的,由市医学会重新审核、聘用。
市医学会秘书长曾琪表示,首批专家库、电脑软件、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等均已建成,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十分方便,技术鉴定流程也已制定,9月1日起,医学会将正式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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