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布导弹出口管制条例列入管制清单者严禁出口,这是防止武器扩散、完善出口管理的重要举措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国务院总理朱镕基22日签发国务院第361号令,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
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共24
条,分别对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 术出口的管制作了明确规定。该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条例》强调,国家对导弹及相关物
项和技术出口实行严格管制,防止《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所列的可被用于运载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导弹及其
他运载系统的扩散。国家对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出口导弹及
相关物项和技术。外交部发言人孔泉说,这是中国政府根据防扩散政策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中国高度重视防扩散问题,反
对扩散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作为一系列防扩散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中国政府严格履行有关国际义务。在导弹及相
关双用途物项和技术的出口方面,我们一贯采取慎重和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本国防扩散政策和有关国际承诺行事。外经贸部
新闻发言人高燕说,此次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和清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出口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我们今
后将本着依法治国的精神,继续推进出口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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