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开始,云南省将对道路运输市场上的非法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整顿,以净化运输市场环境。
在整治中,重点打击无证无照经营和“倒客”、“甩客”、“卖客”、“宰客”及骗货等非法活动。对以挂靠企业为名义经营,而产权仍属个人的营运客货车辆进行全面清理,解除挂靠合同或协议。同时严查客运站的安全管理,防止出站车辆超员超载和车辆“带病” 行驶。继续开展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的专项整治,对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经整改后仍达不到经营资质条件,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必须达到一级车辆技术状况,所有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持证上岗。
此外,今后道路运输市场上,必须停止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有偿出让,对已经实行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有偿使用的,期满后不得再实行。同时禁止搞任何形式或变相的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有偿使用,推行客货运输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禁止和严厉打击私下转让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对参与买卖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的双方,将严厉查处。对私下转卖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的企业和个人,除收回其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外,还将予以处罚。对私下购买客货运输线路经营权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其实施处罚。(吴宝珠 罗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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