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打官司 单位拿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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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26日14:22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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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
江苏出台劳动争议仲裁新规定据《新华日报》报道今后因解除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等原因发生劳动争议,仲裁庭
开庭时要由用人单位举证。江苏省刚刚出台实施的《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审核暂行规则》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更多的举证义务,在
全国率先突破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权益受侵害的职工维权将更加方便。新的举证办 法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
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也由用人单位
负举证责任。仲裁委员会还可以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据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人介绍,举
证对劳动争议案的最终判决至关重要。长期以来,在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实践中,一直套用司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但由于工资发放、考勤等资料主要由用人单位掌握,争议发生后,如果没有单位的配合,劳动者很难获取对单位不利的证据
。要求劳动争议双方负担对等的举证义务,对劳动者显然是不公平的。据悉,江苏省每年都有大量职工因为举证不能或不能
举证,有理却输了“劳动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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