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圆满”,去“度人”
据新华社电今年3月1日(农历正月十八)上午11时许,陕西省咸阳市鸿宾旅社210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29
岁的女服务员买新萍被人用尼龙绳勒死在床上,口袋里刚刚发下的235元工资也不翼而飞,身上留有明显伤痕。
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广场派出所民警根据现场迹象很快确定,11时左右离开210房间的两名新疆籍女子有重大
犯罪嫌疑。警方迅速与新疆取得联系,证实其中之一名叫林春梅,是一个“法轮功”顽固分子。今年7月,警方查明,林春梅
的另一同伙名叫温玉平,也是一名“法轮功”顽固分子。
这是“法轮功”邪教分子制造的又一起人间惨剧,也是对李洪志及“法轮功”所谓的“真、善、忍”谎言的极大讽刺
,是邪教本质的暴露。
尼龙绳脖子上缠了几圈并打好结,二人各在一边用力紧勒,将买新萍活活勒死
8月初,记者在一家看守所里见到并采访了林春梅和温玉平。可以看出,“法轮功”的精神禁锢已经将她们引入歧途
;在她们一副不屑一顾的表情的背后,蕴藏着邪教的凶相。
林春梅、温玉平竟然对杀害一个无辜群众没有一点愧疚。今年2月27日,她们用林春梅的身份证登记,住进了鸿宾
旅社210房间。3月1日上午10时50分左右,林春梅提着行李,来到一楼的服务台结帐。结帐后,林称将手套忘在了房
间,二人又返回楼上叫服务员买新萍将门打开,早已密谋好的林春梅趁着买新萍正在整理床铺时,先将买的嘴捂住,温玉平赶
快将房门反锁好,并将电视机声音开大,随后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尼龙绳,往买脖子上套。林春梅用绳子在买的脖子缠了几圈,
并打好结,二人各在一边用力紧勒,将买新萍活活勒死。林发现买口袋里有230多元钱,顺便将钱装到自己身上。
林、温二人作案后,从咸阳到了西安,从西安乘坐长途汽车直达石家庄市。在石家庄住了两天,3月7日赶到北京,
又在延庆县住了两天后,于3月10日来到天安门广场,目的是为了“圆满”,在天安门看李洪志“大显真相”。由于自己身
体没有什么变化,便又回到延庆。
将买新萍杀害后,林、温二人感到锻炼了自己的胆量。她们又从“声音感应”中接到李洪志的指示,叫她们再去“度
人”。
将别人杀了是“做了件好事”,“度人”就是要杀人,师傅赞成我们这一想法
在看守所里,林春梅、温玉平认为她们将别人杀了是“做了件好事”,“是让她们升天了,到天上享幸福去了。”将
“法轮功”邪教本质赤裸裸暴露出来。用她们的话讲,“法轮功”的“度人”就是“杀人”。
李洪志的所谓“大法”将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魔鬼。一个正常人一旦被邪教“法轮功”所迷惑,就会
失去正常人的思维和理智,从常人变成“狂人”。
当记者问林春梅你为什么要杀人时,林春梅答:为了锻炼自己的胆量,看自己敢不敢“度人”。我和我师傅交谈过,
“度人”的事,他赞成我的意见。“度两个”,我俩一人“度”一个人,锻炼自己的胆量。以后要做更大的事情,就是要铲除
邪恶之徒。骂“大法”的人、骂师傅的人、破坏“大法”的人都是邪恶之徒。林春梅认为,我们把人杀了,是把她度到天上去
了,这是善事。
指使她们“度人”的是李洪志。她们在“法轮功”的“圆满”深渊越陷越深
林春梅、温玉平两人平白无故将一位弱女子杀死,已经严重触犯了我国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然而,令人
感到可悲的是,温、林二人深受“法轮功”的毒害,至今仍痴迷不悟,甘愿为实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当杀人凶手。
今年38岁的林春梅原是新疆乌苏市建设银行的职工,1998年开始习炼“法轮功”后,逐渐成为“法轮功”的顽
固分子。42岁的温玉平本是阿克苏地区建筑公司一位工人,后调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团玉尔滚加油站任出纳;1997
年因经济问题被开除,2000年8月14日因盗窃罪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从2001年11月以后,林、温二人经常在一起“交流炼功经验”,发展到共同作案杀人。
林春梅和温玉平按照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去“圆满”,去“度人”。控制她们思想、指使她们“度人”的是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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