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张策)一对在网络上相识相恋最后结婚的年轻人竟然在婚后不久开始在网络上大肆谩骂,由一对“网
络爱人”变成了“网络冤家”,今天上午,这起案件以非公开庭的方式在丰台法院正式审理。据记者了解,本市法院最近已经
受理多起网上谩骂攻击引起的涉嫌侵犯名誉权案件,如何给“网络口水战”定性成为一个新的法律问题。
前年,38岁的长江和28岁的小霞通过一个叫“恋爱俱乐部”的网站坠入情网。尽管长 江年长小霞10岁,离过婚
而且带着女儿,两人还是在见面二三个月后就同居了。
但是很快二人就产生了摩擦,这时小霞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于是两个人结了婚。他们的孩子出生两个月后,两个人的
感情越来越恶化,最终长江提出离婚。觉得委屈的小霞找到上海一家媒体,该媒体根据她讲述的经历撰写了两篇文章。文章登
出后,小霞向长江的邻居、原工作单位、朋友、与长江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散发附有文章的信件和电子邮件,还在“新浪网”
上制作网页,上面照片为他们不满周岁的孩子手举“我的爸爸不是人”的大幅挂牌。长江为此丢了工作,气愤难平。他一纸诉
状把小霞、上海那家媒体及转载单位和文章的作者4方告上法庭,这对昔日的网络鸳鸯终于对簿公堂。
在不久前开庭审理的另一起侵权案件中,周先生收到一封电子邮件,内容细述了他的女友与几个男人的关系,言语污
秽不堪,由此周先生向女友李珊提出了分手。李珊痛苦万分,她推测,写信的是她的前夫霍川。李珊将霍川告上法庭,在公安
局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的帮助下,证实发送该邮件的电子邮箱正是霍川的。一审霍川被判侵权,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据了解,此类案件目前已经成为网络侵权案的一个新动向,有关专家认为,网络虚拟空间的言论自由不等于侵权自由
,发生在虚拟空间名誉侵权案的被侵权人如果能被第三人知悉,就可以认为他的名誉权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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