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王海涛报道“将全省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暗补改明补,即按职工应享受的标准将取暖
费随职工工资发放,不论是否住楼房和房子大小。”昨日,曾在省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交该提案的省政协委员张明秋接受记
者专访时特意提出:“当时考虑的面窄一些,我想这一想法也更应该适用于企业职工。”正是张明秋提案中的这一段“核心内
容”为辽宁省供暖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据了解,我省有关部门已开始就此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一份统计显示,截至8月中旬,沈阳市今冬供暖采暖费综合收缴率为14.3%,比去年同期下降5%。专业人士认
为,从全省来看,有真正无力缴纳采暖费的单位和个人,但也不排除有些单位企业有钱拖着不交。
张明秋提出了“暗补变明补”的原因:有的人住超标准房而取暖费实报实销;有的人住低于本人应享受标准面积的房
子,不但不能享受标准面积,而且所享受的取暖待遇也少;还有的人在单位没有楼房,住在小平房里,取暖补贴连吨煤都买不
来;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有能力的企业和单位却以种种借口拒绝为职工缴纳取暖费,到了冬天职工只好挨冻。
“暗补变明补”就是把一年的采暖费按着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工资里,按月发放给职工,然后由职工自己去缴纳采暖费
。张明秋认为这样做有几点“好处”:既可以堵住企业、单位拒绝缴纳采暖费的“借口”,又能让职工及时拿到取暖费,同时
还为供暖公司采暖费的收取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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