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六日电(记者朱大强)自今年八月一日起,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专项
斗争以来,共破获“两抢”案件十五万七千七百四十六起。
公安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打击“两抢”专项斗争的最新进展。
在破获的十五万七千七百四十六起案件中,包括抢劫案件一万八千九百八十五起,抢夺案件一万0三百三十七起,盗
窃案件八万八千0八十一起。同时,打掉犯罪集团七千二百七十七个,集团成员二万八千九百三十一人,抓获了一大批违法犯
罪嫌疑人,并逮捕了一批,劳教了一批,打击处理了一批。
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社会治安的实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集中统一行动。河北、山西、内蒙古从八月一日零时打响
了第一次集中统一清查战斗。上海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以“查缉涉枪涉爆、打击街面犯罪、扫除丑恶现象”为主要内容的集中统
一行动。浙江省开展了“反盗抢、禁黄毒”行动。福建省公安机关开展了“天网行动”。总之,各地公安机关集中优势警力,
破获了一批“两抢”大案,狠狠打击了“两抢”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深入打击“两抢”斗争中,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治理,标本兼治,对涉及“两抢”犯罪的高危人群、手机市场、金银
首饰加工行业、典当行业及摩托车、出租车等加强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还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公安机关主动与检察院、法院加强联系,研究打击“两抢”犯罪的有效法律对策。天津、内蒙古、河北、上海、山东
、河南、湖北、四川、云南九省(区)公、检、法机关达成共识,将抢夺罪起刑点数额定为人民币五百元,福建省公安机关将
“两抢”犯罪比较猖獗地方的“飞车抢夺”犯罪按抢劫罪定罪。
通过公安机关的打击治理,一些地方的社会治安状况已经出现了好转势头,“两抢”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控制,人
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特别是内蒙古、山西、河北、河南、上海、江苏、山东、湖北、福建等省(区)的“两抢”案件发
案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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