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凉了辽宁省政协委员一件提案引起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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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27日08:51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海涛报道 “将辽宁省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暗补改明补,即按职工应享受的标准将取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不论是否住楼房和房子大小。”昨日,曾在省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交该提案的省政协委员张明秋接受记者专访时特意提出:“当时考虑的面窄一些,我想这一想法也更应该适用于企业职工。”正是张明秋提案中的这一段“核心内容”为辽宁省供暖改革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据了解,我省有关部门已开始就此问题进行专门研究。 一份统计显示,截至8月中旬,沈阳市今冬供暖采暖费综合收缴率为14.3%,比去年同期下降5%。专业人士认为,从全省来看,有真正无力缴纳采暖费的单位和个人,但也不排除有些单位企业有钱拖着不交。 张明秋提出了“暗补变明补”的原因:有的人住超标准房而取暖费实报实销;有的人住低于本人应享受标准面积的房子,不但不能享受标准面积,而且所享受的取暖待遇也少;还有的人在单位没有楼房,住在小平房里,取暖补贴连吨煤都买不来;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有能力的企业和单位却以种种借口拒绝为职工缴纳取暖费,到了冬天职工只好挨冻。 “暗补变明补”就是把一年的采暖费按着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工资里,按月发放给职工,然后由职工自己去缴纳采暖费。张明秋认为这样做有几点“好处”:既可以堵住企业、单位拒绝缴纳采暖费的“借口”,又能让职工及时拿到取暖费,同时还为供暖公司采暖费的收取扫清了障碍。 各位读者,您认为“职工采暖费暗补变明补”有什么利弊?把您的想法和建议告诉我们,热线电话是:024—2271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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