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8月27日消息:上海市上周公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由每月490元调整为535元,许多市民反映部分 企业采取变相手段在工资发放上做“文章”,销售员每月仅发薪水400元,不足535元部分待年终发奖金时一次性发给。
昨天,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违反最低工资有关规定。
这位人士解释说:根据规定,企业应当按月支付职工工资,也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凡实行按月支付职工工资 的企业,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535元;凡实行按小时支付工资的,其标准应按规定折算(属小时工的,不得低于小时工最低 标准);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发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年底发给职工的一次性年终奖金,不能分摊计入每月的最低工 资中。
据新闻晨报报道,凡企业继续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发给职工每人每月各种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均计入最低工资535元 范围内。(谢惠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