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公开 举行听证
获得减刑
南方网讯 说起监狱,以前都是“怕人知道”。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里的“东西”不但是罪犯,连他们的亲属也“想知道”。
狱务公开公开了罪犯的权利义务、教育改造和生活保障,狱务公开也公开了干警的执 法全程,能够避免干警在罪犯减刑和假释上“暗箱操作”,使罪犯的权利得到保障,改造的积极性提高,心里踏实,情绪稳定,感觉日子有奔头,认真改造,争取减刑和早日出狱。狱务公开势在必行。
全面推行狱务公开
1999年,广东省监狱系统率先全国推行狱务公开。
2000年8月,省委副书记陈绍基在视察试点单位北江、武江监狱时指出,我省监狱要全面推行狱务公开。省司法厅副厅长陈伟雄在最近召开的狱务公开工作会议上,给各监狱的“头头”——监狱长下了军令状,狱务公开工作经两次检查和抽查不合格者,监狱长立即免职。
省监狱管理局在推行狱务公开的初期,先后制订和完善了《广东省监狱管理局狱务公开暂行规定》和局长接访日、监狱长接访日、巡视日、监区(分监区)长接谈夜等五个配套制度,为服刑人员投诉、申辩和犯属咨询提供了方便。
走进监狱,最醒目的地方张贴的便是狱务公开内容。狱务公开在一些监狱还被制作成电脑查询系统的内容,全省监狱设置狱务触屏电脑25台,有的监狱将狱务查询程序制作成IC卡发给罪犯亲属,罪犯亲属凭卡便可以查阅到亲人在狱中的改造表现、考核奖励和刑期变动等详细情况。
减刑假释张榜公示
据了解,我省狱务公开突出两个重点:一是公开给社会公众特别是服刑人员关注的、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也就是他们“想知道”的东西。如罪犯的权利义务、考核奖惩、生活保障、教育改造等,使罪犯知道在改造过程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样争取改造成绩。二是公开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敏感环节,也就是以前“怕人知道”的东西。如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将其规定、条件、办理程序和结果公开,使这些执法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变成看得见的“阳光工程”。
实行狱务公开后,罪犯减刑、假释的名单必须张榜公示,有的监狱要经过六榜公示。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从上第一榜到最后一榜,其改造成绩、考核都是透明的。每放一榜,都有3天时间收集罪犯意见,一有不符合条件的便会被刷下来,无人情可讲。
北江监狱四个率先
北江监狱作为全省监狱系统狱务公开的试点监狱之一,许多工作都走在全省前列。
——率先设立狱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共投资3.9万元,采用多媒体网络技术,开发了公众触摸咨询系统,通过此套系统可以及时了解到全监所有罪犯的现实改造情况,储存了4万多字的法律法规内容,内置大量图片真实反映罪犯的生活、学习、劳动、医疗等场景以及罪犯改造中好坏典型事例。
——率先制作狱务公开专题录像片。考虑到部分罪犯亲属文化程度较低的实际,专门制作了专题录像片,直观地反映监狱的执法情况和罪犯的改造情况,消除罪犯亲属对监狱的陌生感和恐惧感。
——率先实行监狱长接访制度。在候见室设立监狱长接访席,每周二由一名监狱领导负责接待服刑人员亲属,宣传狱务公开,受理投诉。
——率先实行提请减刑、假释听证会制度。去年10月16日,北江监狱首次召开了提请假释听证会,驻监检察院、监狱刑务办案委员会、监区、分监区主管改造的领导和管教干事等共70多名干警参加听证。
保护罪犯人权
我省监狱通过狱务公开促使监狱执法工作朝着法制、文明、规范、进步的方向发展。
东莞监狱为方便港澳和外国籍罪犯亲属了解、查询狱务公开内容,制作了狱务公开电脑查询英文版。揭阳监狱将在半年内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分月计划列出名单进行公示,较长时间接受罪犯监督。
狱务公开以公开促使执法公正,以公正保护罪犯的人权,促使犯人安心改造,稳定监狱教育改造环境。
一位华裔加拿大籍罪犯受境外不实宣传影响,刚入狱时对我国司法制度存在误解。经过监狱教育改造,他对我省监狱的文明规范管理和狱务公开工作有了深切感受,感慨地说:“我来这里坐几年牢,胜似读了一本书,这本书让我增强了对祖国司法制度的了解。”
我省狱务公开内容
1.罪犯收监的规定
2.罪犯的权利和义务
3.对罪犯的申诉、控告、检举和对行政奖惩提出复议的处理
4.提请罪犯减刑、假释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5.罪犯保外就医的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6.关于罪犯计分考核的有关规定
7.罪犯分级处遇的条件和审批程序
8.罪犯离监探亲的条件和审批程序
9.对罪犯行政奖励的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10.对罪犯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和审批程序
11.对罪犯的教育改造
12.罪犯的生活卫生管理
13.会见须知
14.监狱人民警察的行为准则全面推行狱务公开
狱务公平大家说
在监狱拉关系没用了
公正“暗箱操作”明显减少
林芳彬(北江监狱监狱长):狱务公开后,干警们的工作做得更细,更深入。狱务公开使干警的一切执法都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干警自觉文明执法、文明管理的多了,执法过程中的“暗箱操作”现象明显减少,有效地维护了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实施“阳光工程”有效刹住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现在打招呼关照罪犯的情况少了,在监狱拉关系、递条子不管用了。
不文明执法要受处分
赖伟(一监区干警):开展狱务公开工作后,干警们普遍认为:不懂得政策就不能准确执法,不掌握罪犯的情况,就不敢随便决定罪犯的奖惩。“暗箱操作”的现象在现在更是不可能,不文明执法就要受处分。有一位干警因其爱人在家收受罪犯亲属的礼金,他本人虽自动退还了礼金,但还是被调离了工作岗位。
减刑只有靠自己
阿强(罪犯):虽然以前也是根据犯人改造表现按条件、范围和程序办理减刑,但由于没有公开,心里没底,总担心自己通过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认可。现在好了,一切程序心中有数,自己可根据狱务公开栏与其他罪犯作比较,认为自己达到减刑的条件就可向监区罪犯小组提出申请。在监狱找关系没用,公开了减刑假释条件,要减刑、要假释,就要靠自己。
阿强父亲(罪犯亲属):儿子入狱后,我有找关系的想法,进去探监后,看到监狱内公开的条例,儿子的表现、奖惩和减刑情况一目了然,真正是公平、公正,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举报信寄给监狱长
罪犯举报→调查取证→公布结果
我省监狱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改造目标是将绝大多数罪犯改造成为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有用之才。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监狱可以提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监狱应当提请减刑。今年4月,北江监狱公布第一批符合条件呈报减刑的罪犯名单,十监区二分监区罪犯邹荣榜上有名。
狱长收到举报信
4月3日,北江监狱朱副监狱长收到一封罪犯的匿名举报信。信中写道:“尊敬的朱副监狱长:罪犯邹荣在劳动现场与单犯发生打架,邹不听劝解,当着干警的面踢打单犯。这次减刑还榜上有名,影响很坏,望监狱领导及时处理。”
朱副监狱长当天就要求刑罚执行科“查清此事,如属实,邹犯不能减刑。”
监区调查取证
监狱刑罚执行科根据举报的情况,深入监区调查,当事人邹犯叙述了当时的情景,称当时两人在劳动现场只是发生争执,吵架过程中值班干警过来制止,邹犯否认踢打单犯。单犯也反映邹犯并没有打他。
两人均对当时吵架被值班干警扣分表示没有异议。认为处理结果公平公正。
当天的值班干警曹华龙及周围罪犯也反映没有发生踢打的现象。
10天后,根据调查的情况,刑罚执行科建议对罪犯邹荣的减刑提请不予撤消。
公布调查结果监
监狱领导同意刑罚执行科处理意见,对罪犯邹荣的减刑提请不予撤消,并将调查的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3天,再次收集意见,并由刑罚执行科到监区向全体犯人说明调查的情况。
公布的情况如下:“关于罪犯邹荣被检举与他犯打架,分监区、监区对其未作处理并呈报第一批减刑一事,经监区调查,对当班干警曹华龙了解查实,以及调查周围罪犯,证实罪犯邹荣当时只是因劳动质量问题与单犯发生争吵,并未动手打人,值班干警曹华龙及时制止,检举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经监区复议,认为罪犯邹荣符合2002年罪犯第一批减刑、假释资格,给予呈报。”林健生 刘洪群 林纯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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