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修路毁掉了歌乐山上的国家天然林(见本报23日5版),表面是玉龙公司雇请修路队造的孽,然而,两天来,随着记者调查的深入,发现事情远非这么简单。
不抄送林业局
25日,沙区林业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几年前,市林业局和市国土局曾联合发文,凡 是征占用林地,必须先向林业部门报批。林业部门批准后,国土局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玉龙公司。公司人员向记者出示了沙区政府协调会议纪要,以及区国土局、区计经委为该工程办理的有关批文。记者注意到,上述批文,均把沙区林业局排斥在外,没有抄送沙区林业局。
记者指出:征占用林地,不能由国土局审批,只能报市林业局批准。为啥不报批?
周光华说,我们是自筹资金为政府修路,征用土地与公司无关。林地突“变”耕地
记者拨通了沙区政府分管国土的黄顺全副区长的手机。黄说:“报上来的土地,全部是耕地,没有林地。”
随后,记者来到沙区政府,希望采访分管林业的马启云副区长。马副区长的秘书肖文军回答:领导不在。肖说:此项工程,是沙区政府的重点民心工程之一,修路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城区的交通堵塞。环山公路从新桥修到烈士墓。但区政府财力不够,所以由玉龙公司出钱修路。
下午,记者再次采访肖文军。肖称:中午,马副区长已有回话:工程从去年就开始动工。有关林业征地手续,却一直没有办下来,造成砍树不合法。对此,马副区长已批评了区林业局,要求他们尽快为工程完善有关手续,抓紧办理。
记者立即指出,沙区政府知不知道,歌乐山位于国家天然林保护禁伐区内,沙区林业局无权办理有关征占用林地的手续?
肖回答:这个我不清楚。
而沙区国土局征地办副主任赵庆念告诉记者,环山公路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征地,上报国土局。没有收到有关土地的项目申报。区国土局征地办不知道环山公路占用林地一事。后续本报记者罗小光实习生刘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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