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杂费低于现行标准中小学一费制下月实行,留学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免收借读费
广州的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标准已获市政府审批同意,从秋季开学开始实行,收费标准与听证会方案一致。书杂费
收费标准比现行标准有所降低,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下降了9·84%、14·12%、4·60%。市物价局在综合听证
会代表的意见后,在“一费制”方案中增加两条新规定: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减免书杂费的比例可适当高于在校人数的5
%—10%;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经批准免收借读费。
书杂费高于省限价据广州市物价局介绍,广州中小学“一费制”的收费标准以普通学校为基准,每生每学期的收费小
学为253元,初中为400元,普通高中为940元。小学、初中的借读费收费标准城镇为500元,农村为400元。此
外,以上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以普通学校为基准,根据学校办学成本的不同,县一级、市一级和省一级学校分别上浮10%、
15%、25%。广州的普通小学、初中的书杂费收费标准分别要比广东省制定一类地区的最高限价高15%和20%,但比
广州现行的收费标准有所降低,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下降了9·84%、14·12%、4·60%。
减免贫困生书杂费针对听证会代表普遍反映的贫困学生减免学费的比例不应过分限制的建议,市物价局修改了原来的
有关规定,新规定对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学校酌情减免书(学)杂费,减免人数为在校生人数的5%—10%,贫困山区
、少数民族地区比例可适当提高;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接受9年义务教育,免交书杂费。此外
,物价部门还采纳了听证会代表、市人大代表陈月英的建议,规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经户口或居住地所
在区、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凭相关材料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的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
所缴款项返还学校为了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一费制”方案还特别增加一条款:“一费制”收费,实行“收支两条
线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学校提交的用款计划,按有关程序将所缴款项返还学校,由学校在允许开支的范围内安排使用。对于
市民普遍关注的“一费制”以外的校服费、春游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将制定相应的管理
办法逐步规范,物价部门正在酝酿统一校服费的收费标准,此外,中小学的校服还将采用招标选购的新方式。
一费制收费须公示中小学“一费制”收费,应按规定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今年9月底前,学校应
按规定制作专门的教育收费公示牌,在校园公布批准该学校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公布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批准机关、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查询电话,价格、财政主管部门举报电话等。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布的收
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凡公示栏未公布的收费一律不得擅自立项收取。今后收费项目或标准如有调整变动的,均应在变动收费前
更改公示的内容。10月上旬,市物价局将在全市开展一次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专项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学校未按规定公示教
育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本报记者李艳通讯员梁元斌
各类小学一费制标准(单位:元/每生每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普通小学县、区一级小学市一级小学省一级小学
普通生 253 278 290 316 书杂费借读生 城镇 753城镇 778 城镇 790 城
镇 816书杂费 农村 653农村 678 农村 690 农村 716
各类初中一费制标准(单位:元/每生每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普通小学县、区一级小学市一级小学省一级小学
普通生 400 440 460 500 书杂费借读生 城镇 900城镇 940 城镇 960 城
镇 1000书杂费 农村 800农村 840 农村 860 农村 900
各类普高一费制标准(单位:元/每生每学期)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普通高中县、区一级高中市一级高中省一级高中普
通生 940 1034 1081 1175 书杂费
新旧收费标准对比(单位:元/每生每学期)现行办法一费制类别课本费杂(学)费小计课本费杂(学)费小计±%
普通112.62168280.6285168253-9.84小学普通225.81240465.8116
0240400-14.12初中普通265.32720985.32220720940-4.60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