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要将价格和回款摆在首位我省提出,不销售没有效益的煤造成拖欠的煤相互挤占市场的煤非法煤矿生产的煤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崔新龙)今天召开的全省煤炭销售工作座谈会提出,在我省煤炭经济运行状态整体良好的情况下,要继续强化煤炭销售管理,提高煤炭销售质量和效益,将价格、回款摆在销售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好销售数量和效益的关系,变数量型为效益型。 副省长靳善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代表综合分析了当前煤炭市场的发展变化,认为受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今后一段时间,煤炭市场形势既有向好的因素,又面临严峻的挑战。这就对我省的煤炭销售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煤炭销售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强化煤炭销售管理,提高煤炭销售质量和效益。全省各类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保量、提价、回款、清欠和努力扩大出口、巩固国内市场”的煤炭营销方针,正确处理好销售数量和效益的关系,变数量型为效益型。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将价格、回款摆在首位,在掌握煤炭市场走势的基础上,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严肃煤炭销售纪律,禁止擅自降价销售。坚持“四不原则”:不销售没有效益的煤,不销售造成拖欠的煤,不销售相互挤占市场的煤,不销售非法煤矿生产的煤。二是要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扩大煤炭出口。国际、国内市场区别对待,出口煤炭价格服从数量,提高山西煤炭在国际市场的占有份额;国内煤炭销售数量服从价格,保证煤炭价格稳中有升。三是要提高重点合同兑现率,保持重点合同价格稳定。四是要强化煤款回收和清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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