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6日讯(记者吴艳荣)今天,我省召开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副省长何少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省城乡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明 显提高,各级领导的规划“龙头”意识明显增强,城乡规划体系日臻完善,规划设计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得到加强。但是,在我省一些地方,还存在超越承受能力和发展需要盲目安排建设项目,违反法定程序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擅自批准建设等问题。
今年5月21日,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何少存强调,要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抓紧调整或重新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要严格城乡规划编制和调整程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程序,落实城市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及加强对违法建设的监督检查。
何少存指出,要切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抓紧完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历史文化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严格履行资源监管职责。要明确责任,建立和健全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监督管理的运作机制,尽快建立和健全全社会的监督举报体系,及时受理人民群众对违法建设的举报,防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的发生,切实把国务院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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