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的律师助理苏某被广州中院一审判死
本报讯律师助理冒充律师接案,骗得万元入袋不算,还杀人取命再夺6000“大元”,广州中院近日一审判决,24
岁的年轻律师助理苏振山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律师助理收案屡收钱
地铁拆迁征用房屋,黄某姐妹之间对祖屋征用的问题有不同的看法。黄某想到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姐妹间的纠纷。
在请律师这一问题上,黄认为“熟人好办事”,得知自己儿子的同学苏振山曾在广州多家律师事务所工作,便委托苏
振山帮忙“打官司”,苏满口答应。
2001年2月至3月间,苏振山冒用律师名义接受黄某的委托,代理她的征地拆迁民事案件,并堂而皇之地向黄某
收取所谓的律师办案费用。2月16日,苏收取黄某“律师费”3800元,写回一张白纸“收条”。一星期后,苏又向黄收
“律师费”2000元,同样打了一张白纸“收条”。过了五天,苏振山又想出出差办案的理由,再次索取“律师出差费”3600
元,写给黄的收条竟然是“上海出差费用”,黄懵懵懂懂照办。
可黄某根本不知道,她信任的苏“律师”只是个律师助理,并不能以律师名义收案及代理案件。
官司不办还杀当事人
黄交了近万元,可官司毫无动静,便多次催促苏振山。直到9月14日,苏才打电话给黄约好17日到法院立案,并
让黄带齐有关证件及立案所需的费用6800元。
17日上午,苏振山驾驶摩托车来到黄某住处附近,黄提出诉讼费用过高,怀疑苏振山想骗她的钱。黄认为以前给的
钱已包括诉讼费用,不应再给6800元,想要和苏把问题讲清楚。苏振山提出到酒店谈,黄觉得酒店人多嘈杂,不方便。苏
进一步提出到他在白云区同和镇的住处,黄认为苏是儿子的同学,不疑有他上了车。
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在“商讨案情”期间,苏振山凶性大发,先后用砖块、铁锤猛砸黄某的头部,并从厨房取出菜刀
朝已被打倒在地的黄某颈部猛砍数刀,黄当场死亡。
经法医鉴定,黄某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等致颅脑损伤及失血性死亡。
从容与死者儿子喝酒
苏杀人后,从黄某手中取走了黄带来的6800元,从容地抹去地上的血迹,然后离开现场。
当天中午,苏振山若无其事地带上女朋友,打电话约死者黄某之子李某一起吃午饭,到晚上,三人一起用过晚餐后,
还到一间酒城畅饮。第二天,苏振山外逃。
9月24日,公安人员循迹发现苏振山潜逃到开平市,马上缉拿归案,并在他随身携带的行李袋里搜出苏行凶时所穿
的血衣。苏振山对杀人一事供认不讳。
(林洁邬耀广梁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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