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扔垃圾不用付钱”的历史即将划上一个句号。据新华社消息,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同时,记者昨天从市市容环卫部门获悉,目前上海地区关于如何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案尚未出台,有关可行性仍在论证之中。
根据通知要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要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 原则,按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并按月计收。对下岗职工自谋职业者和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对象,应实行收费减免政策。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应取消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收费项目。此外,垃圾处理费将实行“专款专用”,全部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充分体现“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
同时,记者从市容环卫部门了解到,目前本市关于如何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方案尚未出台。不过,有关专家认为,比较可行的一种方法是每户每月收取固定的金额。此前,天津、武汉、合肥等城市已经开始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一般是每户每月2元到5元不等。根据通知要求,最终决定收取多少垃圾处理费前还要实行价格听证。据悉,目前上海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大约为0.7公斤,一天全市的生活垃圾总量要达到1.3万吨,而且每年还以5%的速度增加。由于垃圾处理技术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要改变城市垃圾污染日益加重的现状,尚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因此实行“谁污染,谁付费”无疑是当务之急。(记者王力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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