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盘踞深圳罗湖东门市场向海鲜档主收取保护费的“海鲜霸”陈克庚等9人犯罪团伙,近日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抢劫、参加黑社会组织等罪提起公诉。
据检察院介绍,陈克庚等人早在1994年就开始在其家乡陆丰横行霸道,殴打他人致使受害者重伤。1998年逃到深圳后,他们纠集一批无业人员先后在罗湖区草埔市场、东门水产 市场、布吉批发市场垄断多个海鲜产品的经营,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稍有不从者,即对其残忍施暴。
砍死拒交保护费的
1999年上半年,被害人张某在罗湖区草埔市场经营花甲批发生意期间,因拒交所谓的“保护费”,陈克庚多次威胁,同年7月26日凌晨纠集12人持刀乱砍正在运货的张某及其同伴。后张某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7个商户无奈就范
2000年5月,陈克庚、陈泽伟为收取东门市场花甲批发商的“保护费”,分别打电话给在市场经营花甲批发的7位批发商,胁逼他们合股经营。自此至2001年3月,7位花甲批发商被迫每月向陈克庚、陈泽伟犯罪集团交纳1.5万—2万元。
假扮客户半路行凶
2000年9月,陈克庚威逼在东门市场经营元贝批发的3名批发商每人每月交纳“保护费”3万元,被拒绝后陈克庚带人持刀先后到3人住处威逼交钱,三被害人被迫同意。被害人孙某未交“保护费”即在罗湖区罗芳海鲜市场经营元贝批发生意,陈克庚即安排犯罪团伙成员行凶。
3月19日凌晨7时许,团伙成员王如昌化名“王峰”到罗芳市场假意购买元贝,让孙某送货到酒楼,随后带孙某将元贝送至罗湖区指定酒家门前路段,等候在此的黄燕添、卢玉宣、叶智肃持刀将孙某砍伤。
跟踪事主宿舍行凶
2001年7月14日,被害人李某从盐田购买了一批东风螺到罗湖区罗芳海鲜市场批发。7月17日上午8时许,当李某和其妻回到住处罗湖区湖贝村东坊193号楼下时,陈克庚安排在此等候的黄汉秦等人即持钢管、刀对两被害人进行砍打,致两被害人轻伤。
魔掌伸向珠海客商
2000年9月至2001年5月间,陈克庚、蔡文浩和詹滇与珠海斗门方面的麦以权、梁桂芳(均另案处理)等人商定,由麦以权、梁桂芳负责提供从珠海斗门运罗氏虾到深圳的车辆号牌、车主姓名及电话,由陈克庚、蔡文浩、詹滇负责在深圳以恐吓、殴打等手段逼迫各经营者交“保护费”。期间共收取“保护费”5万余元。
另据介绍,1994年底,陈克庚等人在陆丰市大安镇加入了香港黑社会组织“新义安”,成为该黑社会组织的成员。罗湖“海鲜霸”案一经曝光就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直接由公安部挂牌督办。作者:记者/吕冰冰通讯员/周俊峰陈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