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飞鹏)26日、27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一路奔波,视察了本市的公园建设和管理等情况。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强调,要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高度,认识公园建设的意义;要按照城市发展和公园建设的规律要求,从北京的实际出发,做好公园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加强公园立法,为公园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委员们先后视察了朝阳公园、天坛公园、皇城根遗址公园、菖蒲河公园、月坛公园、北京植物园和颐和园,这些公园集中体现了北京公园具有的现代性、世界文化遗产等主要特征,以及在公园的发展、建设和管理方面遇到的主要问题。视察过程中,委员们还听取了市园林局局长王仁凯等有关同志的工作汇报,并对即将审议的《北京市公园条例》作了进一步调研。
于均波肯定了近年来本市在公园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他说,公园是城市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城市的现代化建设离不开公园建设。以公园为主要类型的城市园林,具有生态建设的自然属性、文化建设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公益的经济属性。
于均波说,公园以环境效益为前提,它具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生物和景观多样性的功能;公园以社会效益为宗旨,它为保护文化遗产,营造良好文化环境,丰富和完善城市居民休闲、游憩、信息交流等文化生活,普及和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创造条件。公园还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它能够美化城市面貌,推动旅游产业,促进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从而提高城市综合能力。
于均波强调,要从三个方面来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推动公园事业更好地发展。第一,要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成功举办2008年奥运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高度,认识公园建设的意义。搞好公园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有利于优化人文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陶冶情操,吸引人才,促进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树立城市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发展新兴产业,加快城市的经济建设。公园建设水平也是城市现代化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既是物质文明建设,也是精神文明建设。
当前,本市正在全面实施“新三步走”战略,积极筹办2008年奥运会,前不久召开的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了加快首都城市现代化进程的战略任务,确定要重点建设奥林匹克公园等大型标志性文化设施及公共设施,充分展示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新形象,这对本市公园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我们要从新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公园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发展公园事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本市的公园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第二,要按照城市发展和公园建设的规律要求,从北京的实际出发,做好公园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首先,要严格依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做好公园规划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把规划落到实处;其次,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园管理、服务水平;再次,要处理好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把北京的历史名园保护好,要严格保护好历史名园原有的风貌和格局、加强周边景观控制并进行科学的开发利用。第三,要加强公园立法,为公园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要将公园工作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不仅是依法治市的要求,也是实际管理工作的迫切要求。依法建园、依法治园,对于尽快把北京建设成为一流的国际化的“园林城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远谋一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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