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坚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严肃党纪政纪,惩治腐败,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思想,始终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履行职责、服务中心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58件,其中大案要案309件;处分党员干部431人,其中局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64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92.59万元。
北京市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是: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直接组织领导查办案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批示重要信访件的查处,在查办一些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中,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具体指导部署案件的查处。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十分重视,在工作上给予具体指导,在财力、人力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有力推进了查办案件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查办案件责任制,抓责任到人,抓量化指标,从信访、初查、立案、调查,到案件审理,做到按责、依法依纪办案,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追究其责任,同时还规范健全了案件分析排查制度、重大案件汇报制度、“两规”审批及备案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对规范办案工作,提高查办大要案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三是加强协调配合,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为充分发挥市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优势,及时协调配合,促进查办案件工作的开展。四是查处与防范相结合,加大治本力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中,发挥查办案件的整体效应,不断扩大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在坚持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的同时,注重对个案的分析,查找原因,完善制度,从机制、制度和管理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同时,充分运用查结的大案要案作为反面典型教材,在全市发通报、讲党课、制作电教片等,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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