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天消息据《时代商报》报道:备受关注的原沈阳日报社总编辑、党委书记兼沈阳日报报业集团总裁傅贵余涉嫌
受贿、贪污犯罪一案将于今天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院查明其受贿赂款人民币59万元,贪污公款人民币79942
元。
傅贵余今年58岁,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1年9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5日被依法逮捕。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其提起公诉:1994年1月至2001年3月间,被告人傅贵余利用其
担任沈阳日报社总编辑的职务便利,在行使审定工作指标、审批下属部门年度承包奖金、人事任免等职务过程中,先后收受《
沈阳日报》广告部主任裴某、《沈阳晚报》广告部主任胡某和原沈阳日报社工会主席袁某给付的贿赂款共计39万元。
2000年8月,被告人傅贵余利用其审批本单位基建工程发包的职务便利,将集团的沈阳欣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
公楼装饰工程发包给高某承揽,高某于同年10月送给傅贿赂款人民币15万元。
1999年2月、10月,2000年1月,被告人傅贵余以给与《沈阳日报》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礼为由,
责令《沈阳日报》广告部主任裴某先后到沈阳荟华楼金店以广告费冲抵购买铂金钻戒14枚、千禧金条9根,傅将其经手保管
的其中2枚铂金钻戒(价值人民币3.4万元)、6根千禧金条(价值人民币45942元)侵吞。
(李小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