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一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 通缉令二各类非法经营、非法占道行为
通缉令三 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混乱问题
通缉令四 非法小广告
通缉令一 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
各级党政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整治,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守土有责,树立和维护文明形象;以社区为主体,动员市民群众首先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家庭做起,从所在楼院胡同做起,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遵守《首都市民文明公约》,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公益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在社区街巷胡同、居民楼院主动劝阻乱穿马路、跨栏杆,乱吐乱扔、乱倒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加大对违规违章的处罚力度;继续开展出租车司机宣传教育和文明乘车活动。对公共汽车、小公共汽车、出租车不按规定进站,趴站占道,造成秩序混乱问题严重的,依法查处;加强对外地来京人员的宣传教育。
通缉令二 各类非法经营、非法占道行为
打击制贩假证件、私刻公章、兜售发票等行为,端掉黑窝点,对违法人员依法处罚;查处违法狗市、花鸟鱼市、邮市及其他黑市,依法处罚责任人。加强对公共交通运营车辆的管理,对公交汽车、小公共、出租车等机动车占道停车揽客现象予以纠正;清理无照经营人员、算命、乞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遣返“三无”人员;打击制贩盗版、淫秽光盘和书刊,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加强晚间、休息日和问题易发时间的检查执法工作,9月上旬、中旬,全市集中搞两次统一的拉网式大检查和清理。
通缉令三 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混乱问题
整顿维修市场秩序,打击违法经营,对维修质量低劣、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乱收费等欺骗、坑害消费者行为坚决打击;查处无合法证(照)从事汽车维修、占用道路修车、洗车等违法经营行为,清理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广告及与经营内容不符的维修广告;对违法单位和人员依法处罚。
通缉令四 非法小广告
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社区、社会单位、业主单位和物业使用者,开展一次全面清除小广告的集中行动,彻底清除公交站牌、报刊亭、电话亭、广告栏、道路地面、立交桥、过街桥及其他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清理乱张贴、散发小广告人员。追查各类小广告制作人员及其窝点,没收全部广告制品,并依法处罚广告主单位、制作单位或个人;设立非法小广告举报奖励制度,在媒体公布。
组图:北京今起全市大扫除 发出七大“通缉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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