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今天开审
云南今天消息据新华网报道;仅9个月的小骁在坐学步车时,被意外摔成伤残,至今未愈,小骁的父母将商家诉上公
堂,索赔160余万元,其中150万元为精神抚慰金,创下了昆明市数额最高的精神索赔纪录。26日上午,昆明市中级法
院对此案召开了审前听证会。此案今天正式开庭审理。
去年6月25日,9个月大的小骁开始学习走路,小骁的父母到昆明市南窑永安商场的“官渡区永安惠平童车行”,
花106元购买了一辆“201学步车”。购车时,车行负责人曹某开具的发票上加盖了“昆明市五华好孩子自选商场”的印
章。回家后,小骁就用这辆车学习走路。一个多月后,悲剧发生了。
小骁的父亲介绍,7月18日晚上7点半左右,小骁和往常一样坐在车里玩时,突然车向后翻倒,小骁后脑着地,当
时就摔昏过去,小骁被送入医院抢救一周后才苏醒过来,但小骁却变得双目失明、右侧偏瘫,身上没有知觉,反应迟钝。在昆
明住了2个月医院后,因病情严重,小骁被转到了北京博爱医院进行治疗,至今未出院。小骁的父亲沉痛地说,为了治病,已
支出了20多万元,其中14万多元都是借的。
听证会上,小骁的父亲请了4名证人出庭作证。他提出,学步车是一个没有任何标识和安全使用说明的“三无产品”
,用手轻轻向后一推,车就会自己翻倒,车的设计和构造存在一定问题。
作为被告方的昆明市五华好孩子自选商场、官渡区永安惠平童车行和曹某则出示了一辆新学步车,以此证明他们出售
的车有质量保证,并非是小骁父亲所说的“三无产品”,且他们认为小骁父亲出示的证据,不能证明小骁是在学步车里翻倒受
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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