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朱玉沈路涛)关系千家万户的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
,中国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从此,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与其他许多领域一样在中国成为法治的领域
。
早在30年前,计划生育工作就纳入中国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20年前的9月1日,中共十二大报告中,写
入了一句事关中国千秋万代子孙大业的话:实行计划生育,是中国 的一项基本国策。
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确定时,中国人口增长已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后的两次出生高峰期。据1982年中国进行的第
三次人口普查结果,当时全国人口已过10亿,人口盲目增长的态势引起了国家的密切关注。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经济还不发达的情况下,中国成功地探索了一条具有本国特色的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道路
,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
史性转变。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的人口问题世界瞩目。据专家估计,近30年来,由于在城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
,中国大约减少了3.38亿多人口的出生,节约社会抚养费和物质技术装备费用十几万亿元。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中国的
人口现在可能已近16亿,世界60亿人口日将提前4年到来。
20年来,中国各省份为落实这一基本国策,相继制定了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同时,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
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方针、政策、措施,为这部法律的出台
创造了良好条件。
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列入立法规划。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审议和修改,2001
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以高票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把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升格为法律条款,把基本国策写入庄严的法律条文,在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
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而基本国策的顺利实行就必须要有国法保证。这
部法律既赋予政府推行计划生育的权力,又明确了政府必须承担的相应的责任;既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又明确了公
民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
应当看到,未来几十年,中国人口总量、劳动年龄人口、老龄人口、流动与迁移人口持续增长,对经济社会发展、资
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仍将造成巨大压力;计划生育工作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
人们有理由相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部法律对稳定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维护公民合法权
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
的影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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