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洪伟实习生林晓丽)最近广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回应市人大今年头号议案,政府计划按照“追债、拍卖、偿债、重新开发”的思路,以“先易后难、一楼一策、依法处理”的原则,采取四大措施,稳妥有序地解决广州城内的“烂尾楼”问题。同时,市建委还透露,就部分人希望政府出面收购烂尾楼一事,林树森市长曾明确表示,政府不会用纳税人的钱去解决烂尾楼。
【九成烂尾楼被查封】
市建委称,广州市烂尾楼产生原因错综复杂,主要原因在于开发项目缺乏资金而导致工程中途夭折,或者错综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使项目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不易解决,项目继续运作下去的难度较大。
就广州市烂尾楼的现状来看,绝大多数已经陷入法律诉讼程序,广州现有50多个烂尾楼盘,其中至少有40多个被各级法院查封,因此通过正常的行政手段处理“烂尾楼”的难度极大。
【理清债务治理顽疾】
根据烂尾楼的客观情况,广州市建委拟定了“追债、拍卖、偿债、重新开发”的思路,依法处理。力争按照先易后难、一楼一策、依法处理的原则,稳妥有序地解决烂尾楼的问题。
首先要对建设周期超过一定时间的项目进行调整,对确定为烂尾楼的开发商和投资人进行提醒,敦促其尽快解决问题。
其次,对烂尾无力自救的项目,应由烂尾楼的债权人,包括银行、购楼业主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对于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设施费的烂尾楼项目,政府也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由人民法院按正常的司法程序,正式刊登公告,组织和进行债权登记,由法院和债权人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对烂尾楼项目限期组织评估,公开进行拍卖,并按照拍卖结果,依法对债权人的权益进行清偿。
第四,对于通过拍卖受让烂尾楼的企业,则应允许按照正常程序,由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理顺手续,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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