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范围的问题怎么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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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31日11:43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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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在家看黄碟是否违法”□苏中杰
最近“在家看黄色物品是否违法”的事情引起大家高度关注。我想,如果把这问题放到另一个层面看,或许就更有启
发意义。对于制造、运销黄色制品和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的行为,有关法规是有明确限制的。但是,对于收看而不传播的行为,
法律没有任何条文定为违法。应该说,这在立法上,是个了不起的进步,因为把握住了法律不介入精神领域这个现 代文明准则
,捍卫了基本的人权———人的精神自由!咦———这真邪乎了,看黄碟倒成了精神自由了!法律要是不管,那不泛滥成灾了
吗?别急,就人类的精神而言,有进步的精神,有落后的精神,也有腐朽的精神。但凡精神领域的问题,只有由精神来解决,
而且有一种运行规律和办法:比较、鉴别、碰撞、批判,去伪存真,抑恶扬善,弃丑尊美,以达到用进步的精神代替落后的精
神,用健康的精神代替腐朽的精神。这个规律和办法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人类的积极本质是不可战胜的,基于人类积极本
质的精神,其创新和发展目的,就是为了人类精神的新陈代谢;其天职,就是解决精神领域问题的。一句话,精神范围的问题
只有由精神来解决,不能把精神问题纳入法律范围。具体到看黄碟上来说,一方面,看黄碟既然是一种精神生活,那就有在家
看的自由(在公共场所观看就要受到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别人也有说黄碟有害的自由,有劝说世人不看的自由。害和益,
人们在精神实践的社会实践中会认识到的。这多麻烦啊,干脆在法律上规定几条,看黄碟的和制售黄碟的同罪,谁犯了就处罚
,不是就禁住了吗?但这一规定不要紧,就可能使法律陷入不可自拔的泥沼。因为法律可以认定和限制社会行为,而不能认定
和限制精神行为。法律可以认定黄碟为非法出版物,进行限制,但要规定哪些东西不准看就麻烦了。规定黄碟不准看,那么色
情小说呢?调情一类的歌曲呢?法律以什么标准鉴定是色情还是爱情?这就是说,法律进入到精神领域,管自己看也看不清、
管也管不了的事,把本来应由精神管的事自己揽过来管上了。更可怕的是,如果在立法上允许法律介入精神,人类的大灾大难
就要到来了。中世纪的法律,可以规定人们信什么教和不信什么教,近代专制国家的法律可以规定人们读什么书和不准读什么
书,其结果是使世间万马齐喑,只有一种声音,权力代替真理,不少“异教罪”和“思想罪”都由此而来,社会充满恐怖,陷
入倒退和崩溃。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对此是深恶痛绝的,其法律的天职不是限制精神自由,而是保障精神自由,通过保障精神
自由来实现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这就是成熟的法律,现代的法律,科学化和人文化的法律。我们的法律不介入精神领域,
说明告别了“文革”,正朝着文明健康,朝着现代化迈进,值得一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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