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原财务处副科长伏法 |
|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31日14:27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昨天,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侵吞公款2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原中国国
际航空公司财务处副科长杨宁在北京被依法执行死刑。自1992年4月至1995年1月间,杨宁利用担任中国国际航空
公司机务处会计师主管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分别采取收入不入账,用假发票、假记账凭证冲销平账等手段,大肆侵吞公款人
民币2429余万元。同时,杨宁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人民币200万元用于营利活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宁
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 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
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杨宁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
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杨宁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赃款大部,
分未能追回,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未能退还,亦应依法惩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杨宁的死刑判决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