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委会最近公布27种保健食品比较试验结果
本报讯最近,广州市消委会委托广东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广州市场销售的27个样品的保健食品和一般营养品(
口服液类)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发现,不同品牌同类产品的主要指标相差甚远,一些产品标签标注错误或标注不全,侵害了
消费者的安全权和知情权。
抽验样品符合国家标准
此次进行比较试验的27个样品均购自广州各大超市及食品批发市场,其中鸡精类18个,氨基酸类4个,补血类5
个。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检测发现,27个样品的大肠菌群、致病菌、霉菌、砷、铅等均符合标准规定要求,净含量也在规定的
偏差范围之内。
不同产品含量差异较大
在鸡精类产品中,作为主要指标的蛋白质含量却在不同产品中相差很大。如蛋白质含量较低的有“红日中华乌鸡精”
(0.1g/100g)、“燕王牌虫草乌鸡精”(0.1g/100g)、“康福来冬虫夏草鸡精”(0.2g/100g)
,而“多捷虫草鸡精”的蛋白质含量最高,为8.9g/100g)。
铁是红细胞中血红蛋白的重要构成成分,在这次比较试验的5个补血类产品中,含量最高的是“千代丽补血营养液”
(56g/100g),最低的是“燕王牌红桃补血剂”(0.022mg/100g)。
添加防腐剂应明确标注
检测还发现,27个样品中,14个样品实际含有防腐剂,但并没在包装上进行标注;有2个样品明确注明不含防腐
剂,实际检测却发现含有防腐剂成分,明显误导消费者。专家指出,作为最常见的两种食品防腐剂,苯甲酸对肝功能衰竭的人
不利;山梨酸虽然较苯甲酸安全,但过量食用也会引起身体不适。商家在标签上有意无意省略这项内容,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
的侵害。
(彭小军陈才兴戴琏胡碧涛)
消费提醒:
保健品不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本质上只是一种食品,虽有一定“功效”,但并非“疗效”,一些保健品厂家为了追求利润,常夸大产品功
效,消费者不应轻信,以免上当。
另外,保健食品作为特定功能性食品,有特定的适用人群,并非所有人都适宜服用,消费者最好在保健专家或医生指
导下进行选购。食用时也应严格按照产品标示的份量进食,摄入过量非但不能起到保健作用,反而会适得其反产生不良后果。
(彭小军陈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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