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货市场统一使用销售凭证此举将为解决买卖纠纷提供依据,也有利于监督管理
本报讯(记者张惠娥通讯员叶华新陈涓涓)旧货市场“无凭无据”的交易方式,常常让消费者吃了亏也只能是“哑巴
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为改变这种状况,广州市工商局与市公安局、市商业局等部门研究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市
旧货交易市场中统一使用由专业市场管理分局监印的《旧货交易销售凭证》,让旧货交易有“证”可寻。这是记者前天 从广州
市工商局获悉的。旧货市场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经营的商品品种繁多,来源复杂,传统的交易方式往往是“一手交钱一手交
货”,既无发票也无任何的凭证,纠纷多,解决起来很难。为了加强对旧货行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旧货市场健康发展,从今年
9月1日起,广州将强制要求全市20个旧货市场共2500多个经营档口使用统一的《旧货交易销售凭证》。《凭证》要求
经营者在销售旧货商品时填写内容包括旧货商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和双方约定。据了解,该《凭证》的作用为解决买卖
双方纠纷提供了依据,可以防止和解决旧货市场买卖商品产生的矛盾纠纷,并有利于主管部门对旧货行业实行综合监督管理。
旧货市场“纠纷多,解决难”的局面有望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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