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申请永久用电,让住户延用建房期间临时供电系统五万业主冤用高价电
本报讯(记者刘炳路通讯员周晓燕)房地产商不按国家法律规定,在楼房卖出、业主入住后向电力部门申请安装永久
用电,而是拍拍屁股溜之大吉,将建房时的工程临时用电留给住户,不但电价高,而且常跳闸,给住户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
。据悉,广州约有5万业主为此苦不堪言。近日,海珠区某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入住该小区将近一年以来一直在用临时 用电,
电压经常低至175伏左右,常有住户因为断电,电脑、彩电、空调等家用电器不同程度被烧坏。而由于广州最近连日高温,
小区经常超负荷用电,晚上断电频繁。对此,广州电力集团广州供电分公司用电处高级工程师吴日〓解释说,一般房产开发商
在施工期间向电力部门报装的为200千伏安的基建用电负荷变压器,其每千瓦时电的电价为0·778元,此电仅能供施工
作业的短期使用,满足工程升降机、搅拌机等设施的用电,负荷能力较小。而住户住宅用电的变压器容量在4千瓦以上,住户
入住后,再使用临时用电,肯定承受不了较大的用电量,常常导致停电。据介绍,小区楼盘卖出时,按照国家电力法规定,房
地产开发商应该向供电部门报装永久用电,但在实际中,一些房产商由于资金紧张或者不愿花工程费,直接将工程用电安装到
用户的电表上。吴日〓建议市民拨打电力部门的投诉咨询热线“95598”进行查询。据悉,广州有不少小区共596栋住
宅楼有此情况,共涉及5万用电户。吴日〓说,虽然5万用户相对于广州的总用户来讲,比例不算大,但是这一问题给居民带
来的麻烦和安全隐患却是相当严重的。希望有关政府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另外,对一些小区物业等部门代收电费产生乱收费的
现象,推行一户一表由电力部门直接管理是减少“不规收费”的办法,电力部门表示目前广州市“一户一表”基本上还是对公
用变压器用电户进行改造,一些地方的变压器是单位或者行政村自己出钱建造的,基于利益驱动,不愿将专用变压器移交电力
部门管理,也给“一户一表”的推行带来困难,目前正在选择试点研究改造办法,用户可持房产证向供电部门申请一户一表,
工程费用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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