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全晓书桂娟)随着第一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今天生效实施,中国正式将人口与社会
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推行赋予了“法律地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出台历经了20多年的修改,作为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首要宗旨是实现人口与经
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说:“这部新法律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这将大大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
展和可持续发展。”
在新法中,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成为一项重要的法律使命,并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张维庆介绍,人口发展规划将由各级发展计划和计划生育两个部门共同制定,分为远景规划、五年和年度计划三种。
这一规划还将提出各项人均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他指出,衡量和评价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仅要看国民生产总值,更要看其人均占有量。人均观念
的不断加强也迫切需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适时实施。
事实上,中国始终把人口问题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考虑,强调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进
入新世纪以来,人口问题更是被放到了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
目前,中国计生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末,将全国人口总数(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4
亿以内。这意味着中国在13亿人口基数的重压之下,其年均人口出生率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不能超过千分之十五。
“这一目标综合考虑了全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以及当前的人口形势和对未来人口发展前景的预
测”,张维庆说。他认为,中国的计生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将现行的生育政策提升到法律高度十分必要。
参与制定新法的人民大学法学专家杨大文说,这部人口大法把各级政府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
的协调发展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可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提供法律依据,也表
现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履行有关国际公约的诚意。
早在1994年,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就呼吁各国推行包括人口在内的有关政策,以“减少
和消除无法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使所有人民都享有较高的生活素质”。
“新法也有利于阐明中国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原则立场,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
”,杨大文说。(完)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