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物价局获悉,从去年8月至今一年间,省物价局出台了多项涉农减免政策,开展多次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共降低了4项收费标准,取消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涉农建房收费,直接减轻农民负担近3亿元。
据了解,2001年,全省取消了计算机办理户口迁入等5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等4项收费标准,直接减轻农民负担2000万元。在21个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中 小学实行“一费制”。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性收费项目,共减轻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负担2200多万元。取消了6项涉农建房收费,减轻农民负担1.8亿元。整顿和规范电网改造收费,降低农村用电价格,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每度0.668元下降到0.638元。
去年10月以来,我省把各种涉农价格和收费通过公示牌、公示榜、公示栏向农民公布,成为遏制农村“三乱”的有效措施。到目前为止,全省967个乡镇已有763个建立了“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牌”,占全部乡镇的80%%;12420个行政村有9489个建立了“公示栏”,占全部行政村的76.5%%;向农民发放公示手册840735册。
与此同时,各级价格部门认真开展了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查出农村中小学、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土地建房等方面的价格违法案件2725件,查出违价金额6133.85万元,退还3024.08万元。收缴违法所得756.96万元,罚款12.3万元。去年8月以来开展的农电、农网改造收费和粮食收购价格检查也取得了明显效果,全省共查出12386.88万元农电和农网改造收费方面的违价金额,到今年4月22日已退还农民5215.56万元。(于基祥 记者 马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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