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不同收入、不同教育背景的流动人口家庭,对子女的就学要求各不相同。为了让在京流动儿童
少年最广泛地得到正规义务教育,北京市通过开放公办学校、规范打工者子弟学校等方式,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多种形式就学
渠道。
第一渠道是依托遍布全市的公办中小学,接收流动儿童少年入学;第二渠道是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区,由政府举办或
改办一批重点招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如目前的宣武区 红莲小学、广安中学、石景山区麻峪小学等,都是招收流动人口子女
较多的学校;此外,截至目前,北京仍有200多所“打工者子弟学校”。这些学校多设在城乡结合部,办学条件简陋,师资
力量薄弱,但收费较低,办学灵活,很受低收入流动人口的欢迎,现有近5万名学生在这类学校就读。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将
对这类学校进行规范整顿,将其纳入社会力量办学轨道,依法进行管理,保证在这里就学的孩子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
据统计,北京市已有10多万流动人口子女在各类全日制义务教育学校借读。为了给流动儿童少年提供一个公平的教
育环境,北京很多学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如采取混合编班,让流动儿童少年与北京籍的孩子们共同学习、生活;对流动人口
子女实行灵活的收费制度,可以按月交纳,有困难的还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在竞选班干部、评优选先、组织文体和公益活
动、实行奖励和处分等方面同等对待,并在学生中开展“平等教育”。宣武区广安中学流动人口子女担任学生干部和评选三好
学生的人数都占到47%以上。很多学校还为流动儿童少年较多的班级配备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针对他们的身心发展特
点和家庭特殊情况,不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因材施教,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除此之外,北京市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接收流动人口子女,满足其选择就学的要求。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从今天起,北京市降低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中小学的借读收费,其中
小学降低300元,初中降低500元。
北京市出台的《关于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子女在公办小学的借读费
由每学期500元降到200元;初中由每学期1000元降到500元。这个“暂行办法”同时规定了流动人口中接受义务
教育的对象,是指随父母来京、年龄在6岁至15岁的儿童少年。他们借读入学的条件是,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
父母在北京居住半年以上并已取得暂住证。(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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