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生育权”管多大用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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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9月03日10:24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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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金萍图/蒙大奇男人有生育子女的权利,这是个毫无疑问的事实。近来“男人生育权”不断被媒体提起,因为
中国首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9月1日实施,其中一点即是对男性生育权作了认可。这项新法律在“生育调节”一章中规
定公民不分性别均有生育权,也就是说,孩子是夫妻二人的,任何一方不能单独享有决定孩子出生的权利。有媒体称,这是首
次对男性生育权加以认可:如果妻子私自堕胎,丈夫可得到法律的支持。在为什么出台这样一条规定中,有这样的背景解释:
据统计,北京市育龄男女中约有10%选择不 要小孩,穗、京、沪等大中城市已有60万个丁克家庭。专家认为,不能排除丁
克家庭中一方改变主意、想要孩子的情况出现,那时势必有更多的家庭卷入生育权纠纷之中。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出的
“男性的生育权”,对以上的纠纷的解决真的有帮助吗?在女人生不生孩子问题上,所谓的“男性生育权”等于给了男人一票
否决权。从某种角度看,这是夫权与父权的一种体现,在世界范围内,这都是一条“先进”的法律,但操作起来的困难也可想
而知。因为生育权反映的是夫妻关系双方的权利,妻子不生,有“生育自由”护体;丈夫要生,也以“生育权”示威。如丈夫
愿,则侵妻子权;遂妻子愿,则侵丈夫权。在双方意愿“满拧”的情况下,单独界定一方的权利大小,是法律无法解决的。也
就是说,行使男人生育权时,也不能侵犯女人的不生育权。另外,正如一些专家观点,男人强行行使生育权还会引出另一个敏
感话题:婚内强奸。因此男人有生育权并不意味着男人就可以随心所欲地行使生育权。由此可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目前
还远远不能从法律上解决男人“生孩子”————丈夫生育权的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让爱情,让夫妻的沟通来裁决。很显然
,如果夫妻为了生与不生对簿公堂,那么爱情甚至婚姻也该结束了。
我坚决不生,我要做丁克一族!你到底生不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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