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反映中标费不合理获市政府重视经营美容店不再招投标
本报讯(记者曾平治)近期不断有从事美容美发行业的人士到本报反映,去年起东莞市将美容美发列入娱乐服务行业
并实行经营权招投标,获准经营者要缴纳中标费,给美容美发行业带来额外负担。东莞市政府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群众的反映,市政府已于上月决定放开经营。
【经营美容美发须竞标】据这些美容美发业业主反映,去年10月份左右,他们陆续收到有关文件,其中一份2001
年9月11日的东府[2001]92号文称,根据严格实行总量控制政策,对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权实行竞投标方案。竞投范
围除卡拉OK厅、桑拿按摩、沐足、投影录像之外,还包括美容美发场所。政策还规定,通过资质评审则视为自动中标,中标
费须于2001年一次性缴清20%,余者分5年按季缴交,中标费列入财政收入。据反映,去年底左右,政府部门便派员与
美容美发店签订所谓的中标合同,并要求他们及时到财政所缴纳费用。一位美容美发店老板还向记者提供了两份收据,一份为
2001年12月份开具的《东莞市经营权有偿使用收款收据》,项目栏填上写着经营权中标费4000元,所缴费年度为2001
年1—12月,盖有东莞市财政局的票据专用章,另一份同样的票据则为今年2月填写。
【中标费加重经营困难】对于缴纳这种费用,许多美容美发店店主表示不服,但由于政府文件规定:“原经营者不参
加竞投的,视为放弃原娱乐服务场所经营权。”而他们已在店铺装修等方面投入资金,因此不得不为了获得经营权而缴费。据
了解,现在在东莞,大大小小从事美容美发的有牌店铺不下5000家,仅莞城区就达200多家,竞争激烈,行业平均利润
已较以往大大下降。东部某镇的一位店主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营业额在5万元左右,租金、材料、人工费用就要耗去75
%,再加上税金、工商管理费、水电、员工食宿等等,勉强可以收支平衡,但如果再加上每年6000元的中标费,经营变得
非常艰难。有分析人士认为,政府之所以要对美容美发业实行招标经营,是由于不少美容美发店涉足色情服务,需列入特殊行
业加强管理。对此,业主们有不同意见,一位陈姓店主说:“加强对美容美发店的行业整顿,我们举双手欢迎,但不分好坏而
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实在不能令人心服。”更有店主认为,美容美发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生活化的服务行业,它与歌舞厅等娱乐
场所有着根本的不同。
【市府表示经营将放开】8月31日,记者将业主的意见反映给东莞市委、市政府,有关人士代表市委、市政府回答
了记者提问。这位人士称,东府[2001]92号文的出台,是为对全市娱乐服务场所实行“总量控制”,解决过多过滥、
无序经营等问题。他表示,对于店主们的反映,东莞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指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研。市工商行政部门就
美容美发业的管理拟了一个报告,在今年8月份获得市政府批复,美容美发业经营权将放开,具体操作方案正行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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