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和往年一样,新学年开始的时候编辑收到很多有关教育收费的投诉,这些投诉中,由于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
不一,且各地投诉的收费名目多种多样,记者无法一一核实哪些是合理的,哪些是违规。但是,记者也了解到,教育收费问题
关系千家万户,特别是有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家长们的教育负担很沉重,一分一角都掏得不轻松,不合理的收费对他们
来说是雪上加霜,甚至有的小孩因此而辍学。因此,我们从今天起开辟这一栏目,将来电的情况刊登出来,以反映家长们的心
声,给有关部门的整治提供一些线索。同时, 我们也希望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将整治的情况反馈给我们,我们也将从明天起
设“来电反馈”栏目将摘登信息。
本报报料电话:020-87776887
来电反馈请传真:020-87664982
读者马先生来电:
潮阳和平下赛村小学学生入学要交215元学杂费、140元教育附加费和40元村办学经费。
读者马先生来电:
湛江市吴川黄坡镇官坳小学六年级收费362元,包括学杂费、教育费附加和建校费等。
读者张先生来电:
潮阳成田镇沙陂村沙陂小学入学要交494元,收费项目为学校费用104元、镇政府教育费附加250元、镇教办
140元。没交齐的不给入学。
读者张先生来电:
湛江廉江市安铺镇根据学生的户口簿按人头收,不分老少,每个人头30元。交了费后才给报名入学。
读者黎先生来电:
湛江遂溪县城即不管你家庭有多少人口,每个学生要缴95元。学校不应这样来卡学生。
读者周先生来电:
郁南平台中学要求学生订校服,不订校服不能注册。
读者朱先生来电:
韶关乐昌朗田镇、始兴县司前镇每个人要收人头税23元和教育费附加,不交不准注册。
(秀茹、湛新、夜班室整理)
新闻链接
本报2001年2月14日《广东新闻》报道教育费附加不是乱收费
在广东省教育厅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办公室,工作人员正在接听农村各地家长打来的电话,都是在询问同一个问题:不
是说取消了教育费附加了吗?什么时候才不用交教育费附加?工作人员耐心地回答种种问题,但最终还是一句话,教育费附加
不是乱收费,还得交。
今年1月19日,在由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5个单
位负责人签批的粤教发电(2001)4号文《关于2001年广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
在农村税费改革实施前,要切实加强农村教育费附加的征管工作。文件中说,农村教育费附加是农村教育经费的一个重要来源
,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征管工作,为办好农村中小学教育提供相应的经费保证。
199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办法:
“城镇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3%征收;农民按人均纯收入的1.5%-2%征收教育费附加,具体比例由
各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作出规定。”即城里人的教育费附加在企业的三税中征收;而农村人口都要依法缴纳教育费附加。在国
务院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地方应按原规定执行。
本报记者李小瑛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