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魔犯案装备。服装-头戴黑色飞虎队头套、双手戴黑手套、身穿蓝色外套长裤、手持开信刀、在草丛铺垫布或草席。背囊-刀、两部录影机、机内已放入录影带、遥控器、接收警方电台通讯器。裤袋-口罩、黑色眼罩、牛皮胶纸、打火机、铁链、胶带 “色魔”被擒时的情形
案犯作案时携先进电子器材
香港今晨消息昨天,香港高等法院审理近年来最骇人听闻的连环强奸案。一名色魔于1997年至2001年,三度有预谋掳走三名女学生到山边草丛强奸,并且用摄像机自拍“强奸实录”。法官决定,在获取被告精神科报告后,评估他会否对社会构成长期威胁,不排除判他终身监禁。
被告姓张,现年34岁,已婚。他原本被控四项强奸及两项抢劫罪,昨天他承认其中三项强奸罪后,控方同意将余下控罪记录在案不作起诉,包括十年前一宗发生在小西湾的强奸案。
案情透露,三案中的女事主,两名是中国籍,均为大学生,案发时分别为20岁和21岁,另一名是外籍女童,事发时仅12岁。去年5月28日上午,一名20岁的女受害人离家行经火炭桂地村山坡时,遭到蒙面被告持刀指吓,被告绑起她的双手后,将她掳上山边,封住她的眼部和嘴部,带入他预先架设的一个帐篷内,在查问她的地址和电话后,将其强奸。
因受害人被掳走时曾大声呼救,故其家人四处寻找,发现帐篷有人,于是报警。警察到场,发现被告逃走,经追逐后将其拘捕,除在背囊里搜出犯案用具外,还找到两部摄像机和截听警方通讯的无线电接收器,经检查后证实摄像机拍下了强奸情况。
警方之后到被告寓所搜查,在其睡房一个小夹万内搜出两盒拍有他蒙面强奸另外两名女事主情形的影带,他才将另外两案和盘托出。他表示,在第一宗案件里,他选在清水湾道景湾一块草地,在该处装好摄像机等待猎物出现,该名21岁的大学女生不幸被他选中。纠缠间女生曾夺刀刺伤他的背部,但他最后仍将她制服施暴。此外,被告还强暴了12岁的外籍女童。
据临床心理学家指出,连环强奸犯犯罪不是单因性需要而犯罪,外国早对连环强奸犯有深入研究,指出该类罪犯很多时是由于憎恨女性,甚至害怕配偶,并不能从伴侣身上取得主宰权及自尊,才转而向其他女子下手,从强奸过程中重获权力欲的快感,之后一直犯案,直至被抓住为止。
他们的病征核心是缺乏安全感,例如自我形象很低,故希望从连环犯案中建立自信心,他们不仅是性心理出现问题,同时亦有很强烈的犯罪意欲,欲完全操纵受害人,并从中得到权力欲的快感。
关注妇女性暴力协会服务协调主任吴惠贞指出,有些国家会将强奸犯的相片、姓名上网,让女性有所警惕。她指出,现今世界不知有多少强奸犯潜伏,建议妇女应参考防狼招式,平时要留意是否遭人跟踪、带备具响闹的防狼器及学习自卫术。(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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