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9月3日电记者来信:警惕进口原油短重
新华社记者苏杰阎平
福建泉州、辽宁大连等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最近向新华社记者独家披露的信息显示,当前进口原油短重现象十分严
重,亟须引起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关注。
最近,外轮“MELOR”号承载7.5万吨越南白虎原油抵靠泉州肖厝港,卸货完毕后向福建泉州检验检疫局申请
空舱鉴定。泉州局检验鉴定人员经过认真检查和计量,发现船上仍有854吨原油未卸出。此举为福炼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7
万美元。
今年5月24日,STARDIO油轮运载进口的阿拉伯原油抵靠大连港,原油提单数为131084.5吨,经有
关部门检验计量,实际到货为130095.465吨,短重989.035吨,短重7.5‰,理赔约50万元。
据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进口原油短重现象十分普遍,且很严重。近年来经泉州局检验鉴定的
情况为:1999年短重17批5837吨,折合金额100万美元;2000年短重12批9895吨,折合金额176.28
万美元;2001年短重16批5800吨,折合金额91.87万美元。其中最大的一笔短重发生在2000年4月,一艘
由苏丹驶抵泉州港的油轮最终计量结果短重2538.5吨,价值54万美元。
记者从大连口岸了解到的近年来进口原油短重情况是: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原油处:2000年有3船短重,去年
有5船短重,今年上半年有1船短重。这些原油大部分来自中东国家。大窑湾检验检疫局:从1996年8月至今,因进口原
油短重理赔总金额达500多万元。
针对泉州、大连等地进口原油频频发生短重的情况,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专家指出,这种现象不仅在泉州肖厝港、大连
港存在,在大量进口原油的其他石化基地也是存在的,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据专家介绍,按照国际惯例,原油短重在5‰、成品油短重在3‰以内,属合理损耗,不能索赔,但许多油轮的短重
超过了这一范围,给进口原油的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进口原油为什么会短重?泉州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作了如下分析:一是原发货量不足。这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有
关。二是船舶舱油不能完全卸空。舱底剩油和舱壁挂油导致船舶舱油不能完全卸空,造成短重。这与油质、油舱温度、船方技
术水平等因素有关。
基于上述分析,有关专家认为防止进口原油短重现象的发生,应采取如下措施:
货重应以卸货后的最终计量结果为准。一是要马上通知货主通过采购渠道向承运方和发货方提出交涉,确保索赔的顺
利进行。二是对经常发生在5‰以内短重的港口应敦促下次的发货量足。三是建议企业开展装船前鉴定,使短重现象在装货时
得到控制。目前这项工作尚未开展。
努力卸空船舱。一要在卸货时敦促船方保证货物的卸货温度超过倾点温度10摄氏度左右,并由岸方和船方共同保证
卸货作业的连续性;二要通过码头和代理共同敦促船方将货物卸空,包括船舶的卸货管道的清扫工作;三要在合同上注明相关
的卸货条件和责任。
泉州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特别指出,实践证明,从苏丹进口的“NILEBLEND”原油因粘度大,流动性差,比
较容易发生挂壁,虽然卸货时加温至50-60°C,仍存在挂壁和舱底剩油问题,从而造成比较严重的短重。为确保计量结
果的客观公正和企业的利益,福建炼化公司经与客户多次协商,于2001年2月与客户签订了进口苏丹“NILEBLEND
”原油采用岸罐计量交接的合同,使短重问题的解决有了突破性进展。
虽然岸罐计量工作量比常规计量增加6-8倍,但对于克服进口原油短重现象效果十分明显。据泉州局统计,实行岸
罐计量一年来,该局共开展岸罐计量8批次、60.06万吨原油,岸罐计量结果比提单少2990吨,为企业直接挽回经济
损失51.51万美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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