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忠新记者侯悦林实习生张弘报道昨日从省政府获悉,国家开发银行共承诺和意向承诺我省项目贷款119亿
元,为我省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去年9月,我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金融合作协议》。经过近9个月的接触和洽谈,国家开发银行对协议中的沈
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鞍山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通辽甘旗卡输变电工程、辽宁电网老旧设备改造等6个项目出具了贷款意向
函,总金额为91.37亿元。 其中金哨水利枢纽项目已签订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通辽甘旗卡输变电工程项目也已进展到合
同谈判阶段,待借款合同签订后即可发放贷款。
据了解,《金融合作协议》中包括“十五”期间我省41个项目,需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18亿元。目前还有326.63
亿元的35个项目正处在可研和立项等前期工作阶段。
对于未列入协议的项目,国家开发银行也给予了相应支持,同意为南票矿务局劣质煤坑口电厂贷款4.93亿元,原
则同意为阜新矿务局五龙煤矿和清河门煤矿改扩建项目提供1.7亿元贷款。辽宁本钢冷轧厂改造、北方航空公司购机、辽宁
省城网改造等项目,国家银行也已意向承诺贷款或出具了贷款意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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