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为医患纠纷困扰的人们来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是个福音。9月1日刚过,新《条例》就开始接受患
者、医院、法院、鉴定机构等方方面面的审视。
晨报讯(记者赵中鹏)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了解到,有一位当事人为了能适用新的医疗事故鉴定办法,对在年前起
诉到法院的诉讼主动撤诉。随着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对医疗事故进行重新鉴定的“回炉热”也逐渐升温。
出现医疗事故鉴定“回炉热”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当事人认为旧的鉴定机制不合理,必然造成鉴定结论有误,而对新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期望值过高,认为旧的鉴定结果对自己不利,希望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生效后重新“鉴定”一次。
医学界人士认为,当事人不能对“回炉”期望太高,因为负责鉴定的还是目前医疗界的专家,同以前不会有很大的差
别,而且,对于板上钉钉的科学问题,不会有很大的出入。
海淀法院法官马军对记者说,对于医疗事故鉴定结果要不要重新鉴定,并不是当事人说了算。对于一份鉴定结论是否
可以重新鉴定,法院要审查该鉴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是否合法,鉴定程序是否有违法之处,有无明显影响公正的因素等。
而对于9月1日以前所做的医疗鉴定结论,仍能作为合法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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