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 济宁市基层派出所通过开展等级化评定工作,整体工作有了新的飞跃。全市评出的2001年度模范、优秀派出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三名,群众的满意率攀升到90%以上。
2001年初,济宁市公安局党委在深入调查基础上,在全市213个派出所全部实施了等级评定。即对派出所领导班子、警力配备、民警责任制、警务运行机制、管理防范效果、警务保障等方面,划出一定序列,并将派出所分为模范、优秀、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连续两年保持模范派出所的记集体或个人三等功,连续三年的报 请集体二等功,所领导优秀晋级、提拔;对优秀等次以上派出所达不到30%或有一个以上不合格派出所的县市区公安局及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等级化评定每年搞一次,坚持不搞终身制,根据评定结果可上、可下,使好的派出所有压力,差的派出所有奔头。
等级评定使派出所工作不断创新。治安形式预防是基层责任区民警在实践中摸索出的一条经验。在济宁市近80%的村庄都建立起治保会。成立了治安巡逻组织,责任区民警与治保会辖区内的治安状况实行责任承包。发生了可预防性案件,责任区民警和治保主任同时受罚。仅2001年,通过治保会和联防队的治安巡逻就抓获、扭送违法犯罪人员2130名,制止各类纠纷、矛盾9200余起,提供违法犯罪线索7170条。
全市基层派出所在等级化评定中不断取得成绩。两年来,全市派出所在等级化评定中,晋级12个,降级6个。有35个派出所荣立集体功,143位民警被记功;26名所领导被提拔为县市区公安局领导,76名所领导职级高配。
(胡广娥 张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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