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漏税无所谓纳税人与税法没有亲近感
被采访的各方专家无一例外地提出,公民纳税意识欠缺,纳税人与税法没有亲近感,是大量税款流失的主要原因。中
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刘俊海教授说,我国的留学生到国外的前两三个月就会收到纳税申报表要求填写。可见在国外,依
法纳税已经成为公民日常工作生活的一部分。而我国由于受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影响,职工工资普遍偏低不够纳税水 平,个人所
得税法1980年9月才出台,宣传力度也不够,所以纳税人的义务意识和与税法的亲近感都没有形成,总认为纳税是别人的
事,与自己关系不大。
管理意识有缺陷领导干部拿税法送“人情”
中国社科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生导师刘海年教授,举了两个实例说明纳税意识淡薄在一些领导干部中表现也非常
严重。
他介绍说,南方某大城市曾奖励过两名对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教授,每人奖金100万元。并宣布,奖励的100
万元免交个人所得税。消息传出,结果100万奖金免交个人所得税造成的坏影响比奖励本身的好影响还要大。因为,作为一
个政府官员并没有权利破坏税法。两位教授得到这100万元合法收入的途径只有两条,或是由市长或政府基金代缴,或是从
奖金中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刘教授说,最近我们到沿海的一个开发区考察时得知,作为吸引人才的一项优惠政策,该开发区规定凡进区工作的高
科技人员一律从4000元开始起征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大大高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800元的起征线。这些由政府机构或
部门自定的公然与税法有冲突的“土政策”,对公民纳税行为的不良影响是不可低估的。
制度漏洞数亿现金体制外流动
专家们提出,制度漏洞是税款流失的最大“暗河”。刘海年教授说,我们到日内瓦等城市去考察,接待方给的一点伙
食费或是住宿费都要通过银行才能支取,支出单位、项目,是税前款还是税后款填写得非常清楚。而我们的大量经济活动全部
是现金交易,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加以限制。国外的一些专家得知我们每年有数以亿计的现金量在银行外流动的情况后,都表
示非常吃惊。
另外,在目前个税收缴方面实行的代扣代缴制度也有漏洞,因为很多单位的额外收入都超过了员工工资本身,代扣代
缴制度有些时候并不能反映个人收入的实际情况。
缺乏监管灰色收入成税收盲点
一位最近刚刚参加过有关偷漏税现象研讨会的律师认为,目前个人收入中的大量灰色收入,已经成为税收监管过程中
最难以控制的流失源。
有人士指出,文体明星的偷漏税行为从刘晓庆案发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实际上一些腐败官员收受贿赂巨额
财产来路不明,权威医生多处兼职“手术刀走穴”,画家、书法家在家里卖画等等各行各业的灰色收入,正成为税款流失的“
主渠道”。
张志坚主任说,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经济活动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而我们的税收立法和执法手段却没有跟上形势的
发展,税收监管缺乏常规性的有效的监管措施。
执法力度不够偷税者心存侥幸
刘俊海教授认为,虽然刑法中有关于偷漏税到一定数额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偷漏税行为的追
究却远远低于对诈骗、偷盗等犯罪行为的追究,这使得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点税被查到后顶多再补交,没什么更多的麻
烦,所以造成税款在这种侥幸心理中流失。刘晓庆案发后,各地都出现了补交税款热的现象,实际上就是过去执法力度不够的
一种折射。
权利义务不明确纳税多少没体现
调查显示,有26.9%的未足额纳税者表示即使缴税也未必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刘俊海教授说,这确实是影响纳税
人纳税的原因之一。刘教授介绍,在国外有将纳税人的税款按一定比例记入纳税人的个人退休金帐号的做法,很多国家还都采
取个人所得税与社会福利相结合的做法,缴的税越多,享受社会福利就越大,促进人们依法纳税的积极性。我们也应该在社会
上建立一种对纳税人的认同感,对于纳税大户在户口准入、加入社会团体等方面,给予优待和鼓励。
公共服务有缺陷纳税人心理不平衡
刘俊海教授说,按照税收原理,纳税人得到的回报体现在其使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享受了更多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
务。而在我国目前不仅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没有形成,国家公务员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也有待加强,有些执
法行为还不透明,一些腐败分子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还存在,这就会使有些纳税人发出疑问,我是纳税人,或是纳税大
户,但是我得到了什么样的回报呢?我纳的税是不是装进了哪个贪官的腰包呢?从而产生不平衡心理。
遗产税未出台偷漏税成了“子孙产业”
《检察日报》的一位同行在谈及偷漏税黑洞的成因时认为,作为重要税种的遗产税目前还没有出台,使一些传统观念
很深的纳税人不惜以偷漏税为代价,拼命给子孙积攒财产。
一位刚刚从英国回来的新闻同行也介绍说,英国的税率非常高,包括遗产税也很高,那里的人为子孙攒钱的意识很淡
,挣了钱基本就用于消费,除去维持家庭日常开支以外,旅游度假非常流行。
纳税手续繁琐三成多公民无暇办理
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的调查显示,未能足额纳税的被调查公民中,36.9%的人抱怨纳税过程过于繁琐,没有时
间办理。
记者在就此采访海淀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时,他说:我们目前所采取的申报手段有现场申报、邮寄申报和网上申报,
比过去只能来人到税务机关申报有了很大进步。纳税人之所以还会感到纳税手续繁琐,可能与目前我们要求纳税人按月申报纳
税的频率过快有关系。据了解,国际上的通用做法是每月代扣制,年度统一核算,而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月薪制,按税法的规定
应按月申报纳税,所以有些工作节奏比较高的纳税人可能会感到每月都要申报纳税比较麻烦。
法律滞后钻空者避税大有空间
张志坚主任在谈到这一问题时说,我国的个税法是上个世纪80年代初制定出台的,那时的形势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
,经济活动还比较简单,社会上的贫富差距也不是太悬殊。但是到了今天,一部分人已经实现了先富起来,社会经济活动也变
得非常复杂,而税法中有针对性的规范条款还有欠缺,这就使有些人会千方百计钻法律的空子。刘俊海教授也认为,现行税法
存在原则性比较强的问题,给一些钻空子的人留下了避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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