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被鉴定为重度痴呆,法院判该车所属医院赔偿200多万元
新快报讯(记者孔华)深圳博爱医院的救护车将一名17岁的中学生撞伤后逃逸,造成该学生重度痴呆、终身残疾,
事后又拖欠其医药费、护理费等共93万元。昨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博爱医院赔偿病人医疗费、护理费、后续
治疗费等人民币共215万余元、港币15万余元。
2000年4月10日凌晨1时左右,林惠积在某舞厅参加完同学的生日聚会后回家,在笋岗路深长加油站附近,翻
越马路护栏时,被一飞驰而来的救护车撞倒。救护车减速,将小林拖出5米多远后,突然又加速向帝豪酒店方向逃跑。小林在
出事后1个多小时才被送往医院抢救。
据调查,该救护车是属于深圳博爱医院的,肇事车女司机陈某当时受医院调派,去接医学专家陈某、律师刘某回医院
。
小林在一个月后才苏醒过来,虽然保住了生命,但已四肢瘫痪,失语,大小便失禁,智能障碍,经鉴定为重度痴呆。
据其主治医生说,小林当时的撞伤并不重,如果能及时送到医院,治疗上不会有任何难度。但他后来体内的血几乎流光了,因
缺血缺氧而致脑损伤。
事后,林父将博爱医院告上法庭,向博爱医院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具费等共93万元,精神损失费50万元,后
续治疗费300万元。
林父昨日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为救治孩子,我们前前后后已花了200多万元,其中150万元是向亲戚、朋
友借的。博爱医院除支付了部分住院费外,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具费等一概拒付。我们还有两个孩子要上学,但家
中已没有任何收入来源。”
昨日,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博爱医院赔偿林惠积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废赔偿金等共人民币215万余元、港币15
万余元,其中后续治疗费共96万元、残废赔偿金20万元。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