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车团伙强收费施暴力构成抢劫罪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本报讯(记者石磊通讯员吴凡)开着“黑客车”兜客的“江西老表”团伙,在车上对乘客强收高速公路费、保险费,
并对反抗的乘客施以暴力,近日审结的这起案件,黄埔区法院认定4名被告已构成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今年2
月下旬,汤江华、周炬国、孙成群、周新武等人驾驶一辆东风牌大客车在广州棠溪车站至深圳龙岗之间进行非法营运,并 在途
中以收取高速公路费或保险费的名义向每名乘客强行加收5—20元左右的费用。今年3月6日凌晨,几人又在棠溪车站按每
人60元的标准收取59名乘客的车费后出发前往深圳,途中,汤江华等人手持汽车打火棍向全车乘客宣称要加收每人20元
的高速公路费及人身保险费,并对部分不愿交费的乘客实施暴力,抢得3名乘客现金140元及边防证一张。因乘客反抗及向
车外呼救,该车左右两边及后窗大部分玻璃被打烂,民警在广州石化路段将该车截停并抓获汤江华等3人。庭审时,在大量目
击证人的证言均指证被告对乘客实施暴力的铁证下,法院认为,4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结伙使用暴力
手段劫取多名公民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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