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桂荣、通讯员卢绍琨报道:《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最后修订之中,预计将
于今年10月正式实施。市政部门表示,该《办法》有关条例如“新道路五年内禁止开挖”及“缴纳3倍市政道路修复费”等
内容早在1997年即实施,此次修订并无原则性改动,但新《办法》实施后,市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治理“顽疾”出新法
“拉链路”(违规开挖道路)不但影响了广大市民的出行及生活,也影响了广州的城市形象。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拉
链路”,市政部门早在1997年就已经按照《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道路开挖进行了严格的管理,明确要
求“新建道路五年内、大修道路三年内禁止开挖”。
去年下半年,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市政部门再次起草制订了针对道路开挖的专项规定——
—《广州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办法(草案)》。该《办法》不仅沿袭了《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特殊情况
开挖新道路需“缴纳3倍市政道路修复费”等;此外还进一步细化了关于道路开挖的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等。
“八管齐下”显成效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经市政局审批开挖的道路总量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市民对城市道路管理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相关的来信来电投诉量较去年同期减少了50%。
据了解,为了给新出台的《办法》的实施提前创造条件,市政部门采取了“八管齐下”的方法,如严格审批制度,市
区道路开挖坚持“一枝笔”审批,新建、扩建道路的开挖申请必须由市政局从严审批;加强市政巡查;大力推广先进的非开挖
顶管铺设管线技术;推行各类电信管线“同沟同井”;加大对违反开挖道路和不文明施工单位的处罚力度,加强与50多家管
线单位的协调行动等。
重复开挖仍难免
据市政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可能还会继续造成重复开挖。比如通讯管线铺设,市政部门通常
都会要求必须与道路建设同时铺设,但由于一些部门经费不到位,无法同时进行;道路建好后,经费到位了,这些部门又提出
铺设申请,考虑其必要性,市政部门不得不批准,于是造成道路重复开挖;其次,由于近几年来广州发展迅速,一些城乡结合
部、小区更是一年一变,而这些地方的供水、供气、排水设施当然也要跟上,于是重新开挖道路以铺设新管线也就必不可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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