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区缺碘,却要全民补碘;摄碘现已过量,仍旧盲目加之
北京消息我国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法规6年来,有效地控制了碘缺乏病,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然而,根据中国医科大
学提供的一份调查,我国近年来因碘摄入过量引发的甲状腺疾病发病率在上升,且呈蔓延趋势。《中国青年报》在9月2日的
“青年话题”中,就此发表署名文章《我们还要吃加碘盐吗》,对我国1996年以来,连续6年“全民加碘”的“一刀切 ”
行为,提出了质疑。
碘——我们到底需要多少?
该报援引《半月谈》杂志内部版今年第8期的一篇题为《盲目加碘危害健康》的文章,指出碘是合成甲状性激素的重
要原料,碘摄入量过高或过低都会导致甲状性疾病的增加。
“维持人体正常代谢所需的碘含量应该以多少为宜?多年从事甲状腺疾病临床与研究的中国医科大学教授、博导滕卫
平认为,在正常状态下,人体甲状腺对碘的基本需要量为每天60微克。要消除碘缺乏病的全部症状,每天只需要补充100
微克碘”。
超过100微克/升1996年我国居民并不缺碘
“据了解,1995年,我国居民的尿碘中位数已达到165微克/升,超过国际组织推荐的成人碘摄入量100微
克/升这一标准”。该报指出,如果这一说法可靠,那么,我国在1996年无区别地实行全民加碘就是不慎重的。只应当在
尿碘摄入量100微克/升以下的地区加碘,而不应该“全民加碘”。
结果,在我国从1996年开始实行全民食盐加碘后两三年,和其他14个发展中国家一起宣布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
标的同时,世界各国甲状腺疾病发病率上升的报告也随之逐渐增多起来。
超过300微克/升1999年我国居民碘已过量
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控制碘缺乏病委员会在2001年首次提出,人体尿碘超过300微克/升,被视为碘摄入过量
,碘过量可以导致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自身免疫甲状腺病。我国在1997年、1999年进行的两次国家级监测结果表明,
我国居民尿碘中位数已高达330微克/升和306微克/升,说明我国居民的碘摄入已经过量。具体地讲,1999年我国
有14个省、市、自治区居民尿碘中位数已超过300微克/升,居民家庭碘盐含量也远远超过20毫升/公斤的这一国家规
定标准。
之所以会产生这一后果,除了我国从1996年起,开始在非碘缺乏区盲目补碘之外,即使在碘缺乏区,一直盲目地
不断加碘,也是个问题。通过及时监测,一旦发现尿碘摄入量达到规定标准时,就应减少或停止加碘,防止过量补碘造成新的
问题。
一刀切好心难成好事有问题还盼及时解决
世界发达国家的碘摄入量相对较低,整个欧洲只有8个国家立法推行碘盐,多数国家的居民自愿食用碘盐,丹麦等国
家还禁止碘盐。我国数百名内分泌专家联合呼吁,建议实行有区别的加碘政策,停止在非碘缺乏区供应碘盐。我们再也不能干
什么事情都像搞运动一样“一刀切”,按照统一要求“一哄而起”的事情了;而出现问题以后,往往不能及时引起重视,非要
等到问题闹得很严重,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才抓。
对于这样一个关系到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的大事,应当有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不能由于我们的“工作”反而损害
人民的健康。所以,有关部门应当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并把情况向老百姓讲明白。
(殷国安葛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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