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玉柱又添新“债主”:一摄影师为著作权索赔近三万元
晨报讯(记者颜斐)“脑白金”以其铺天盖地的强势广告取得了巨大的市场效益。然而,由于在刊登的广告中使用了
姜昆和大山的合影,脑白金因而惹上了一场官司。拍摄此照片的摄影师韩建华称脑白金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将上海健特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和媒体告上法庭,索赔近3万元。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韩建华说,2000年4月18日,北京中视台艺术广告中心的一位导演通过朋友介绍,请他给姜昆和大山拍照。
当天,他就联系了摄影棚,整个拍摄过程都是他一个人构思和创作的。韩建华称,他以为照片是作为资料存留的,并不知晓其
真正用途。拍摄了近60张后,他自己保留了其中的5张,其余都交给了这位导演并拿到了1000元的报酬。去年12月5
日,韩建华发现某媒体刊登的脑白金广告中使用了他拍摄的照片,才知道照片用在了商业活动中。韩建华认为,健特公司未经
他的许可,擅自将他拍摄的照片用于广告中,其行为严重侵犯了他本人对其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
,故起诉至法院索赔近3万元,并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健特公司答辩称,公司曾与北京中视台艺术广告中心达成协议,委托对方负责制作脑白金电视广告及平面广告,健特
公司依法对广告作品享有著作权。因脑白金平面广告摄制组拍摄的剧照不够清晰,便请韩建华进行补拍。涉案照片是包括健特
公司法人代表史玉柱和演员在内的集体创作成果,不属于任何工作人员。韩建华只是受雇用的摄影师,故不享有著作权。法院
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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