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5日(记者李佳路)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对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进行清理整顿,以打击违法、违规设置地球站和使用卫星转发器的行为,消除有害干扰,维护合法用户和群众的权益。
信息产业部负责人今天向记者表示,近年来,我国卫星通信事业发展迅速,在公众通信、专用通信和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但是,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使 用卫星通信地球站,擅自改变地球站特性和所使用的卫星,甚至随意向与其工作无关的卫星发射信号的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干扰合法用户的通信业务,扰乱通信秩序,影响社会安定。
据了解,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已经于近日联合发文,就清理整顿的具体事宜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凡已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的,必须在今年10月1日前按要求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未经批准,擅自建立卫星通信网和设置、使用地球站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营卫星通信网、停止使用地球站。信息产业部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对卫星通信网和地球站所使用的卫星和频率进行确认。
这位负责人表示,未经审批,擅自建立卫星通信网或设置、使用地球站,并且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的,将由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查封、没收发射设备,并依据有关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对报送虚假文件和资料的,由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按擅自改变无线电台特性依法予以处罚。
他指出,卫星通信网、地球站的运营单位和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擅自向与其工作无关的卫星发射信号、严重干扰合法用户通信业务的;擅自经营电信业务、擅自设置国际通信地球站的,由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行政法规予以处罚。对于拒绝、阻碍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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