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本报9月2日刊出《有些席梦思是这样造成的》一文,报道市质监局抽查弹簧床垫近半数不合格
,共38种品牌。消息公布后,许多消费者纷纷向本报和质监部门询问该如何处理已购买的上述品牌产品。今天,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明确表示,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退换要求。
有关人士进一步解释说,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
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做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他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赔
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
偿。鉴于此次弹簧软床垫质量抽查中的不合格产品属于上述范畴,近期购买了不合格床垫的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退换的要
求。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另据了解,如果消费者就所购买的弹簧软床垫产品质量与销售者发生争议时,可以到北京市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址: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联系电话:67211427、67245365)进行仲裁检验;如果销售者、生产者不
履行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当地质监部门或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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